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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 续 教 育
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: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。在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时提交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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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》
(民发〔2009〕12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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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》
(民发〔2009〕44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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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PR继续教育精品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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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工作者—如何提升自己的心理韧性
如何提升社区工作者的心理韧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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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理论概述
党建在社区治理方面发挥引领作用
视频
社会工作研究方法——社会研究的相关概念
社会研究的概念
指导单位: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
所属单位: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
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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